話說昨天中午,有件事還蠻令人玩味。
當時我把《Bat the Bat》 序章印下來,帶到學校去。
這篇序章幾乎都是敘述為本體。先是描述景色,接著轉到主角身上,但持續沒有對白……我自己是很喜歡,有些橋段甚至蠻有FU呢。
有些朋友們都沒什麼讀書,對我的文章也沒啥興趣。
我想:「沒關係,小綠綠一定會讀的。之前說我的文太平淡,這篇可有悲傷的基調了吧。」
小綠綠是A班同學,當初似乎是因為腐女的話題認識。(汗)
她畫圖、我寫作,雖然是不同的創作形式,我們在深談後發現彼此有不少的共同點。
包刮愛讀的書、喜歡的作家……等等。
就因為這樣,我相信她一定會支持我的創作。
第四節是分組課,她看到我有帶小說,立刻歡天喜地的拿走了。
下課後,我問她覺得怎麼樣?
「欸……我沒讀耶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我看第一段就看不下去了……我覺得啊,你的敘述真的太多了,這樣敘述和事情的比例有點失衡。我不知道老一輩的會不會喜歡啦,像評審那種說不定可以。以後要是叫幼稚園小朋友睡午覺,應該拿你的小說去啦。還有,不是劇情的問題,是你的語氣真的太平淡了……」
記得那時我很激動。
我說,我不會改掉一分敘述,那是我的風格、我的特色,絕對不會因此而改變。
至於平淡,我相信之前我給她看的都很平淡。但這篇她沒有讀,因此暫時不納入建議考量。
(事後想起來,我真的太激動了,所幸小綠綠沒有放在心上。)
那時回到教室,我發現自己呆立在桌前。
「怎麼啦?」David問。
「沒人想看我的小說。」我回答。當然,這有點太偏頗,但也可以想見我心情多糟。
他二話不說,立刻把那二張A4紙抓過去。
然後,我發現我哭了。
只有一下下,淚水甚至沒滑落,只是打轉。
自己寫作也有不短的時日了,我想,這種事情應該看過不少、而且能習慣了才對。
David讀完後,歉意的和我說,他文學造詣不好,看得不是很懂。
(這是事實,他閱讀常常會遇到詞彙不懂的問題。所以我還是很感激他。)
沒一會兒,我自認平靜的吃了點午餐。
食畢、打掃完,午休時,看著那二張紙,我竟然又哭了。
幸好是午休,於是把臉埋進臂彎,希望沒人看到。
說真的,我不氣小綠綠,不喜歡就說不喜歡,這樣比較好。
但我想到的是:我既然要走敘述比較繁雜的路線,勢必會對讀者造成隔閡。
這,是一條很難跨越的鴻溝。
我知道敘述多並非永遠拖累小說,我最愛的《玫瑰的名字》不是十分精采嗎?《鐘樓怪人》不也成為流傳千古的名作了嗎?
特別是我位於台灣,光是寫作這條路就十分艱辛,我也不期待自己能成為什麼名作家。
然而,我想要讓自己的作品被看到,就得要有人看。
以台灣比較普遍的閱讀水準來說,我擔心自己這種風格,能有多少立足之地。
突然覺得自己的夢想更加遙不可及了。
我不求自己變成家喻戶曉的大作家,甚至不求能以寫作養活自己;
出書、擁有讀者卻是我所追求的。
思忖許久,後半午休也平靜下來了。
畢竟這種懷疑早已不是第一次,還是比較能調適的。(笑)
總之,還是要繼續拼下去。
我不會放棄自己的風格與追求,盡力便是了。
如果將來能寫出讓大眾接受、卻又不違自己風格的小說,那是再好不過了。
(如果有人懷疑是我自己的問題……嗯,我還是會努力進步。)
距離文學獎入選名單公佈,還有九天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